关于布置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各课题组:
按照《中国农科院关于开展201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农科院人〔2014〕321号),为了做好我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应符合国家、农业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考有关条件》中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和学历要求(见附件1:研究系列、高级农艺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出版系列、管理系列任职资格评审参考条件);
2.年龄要求:男195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196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3.待岗、停薪留职以及办理内退手续的人员不能申报。
4.申报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45岁(含)及以下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管理系列按院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办理;
6.外语条件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职称外语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人〔2007〕28号)规定。
7.按照《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规定》的要求,申报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并有主持自然科学基金的经历。不同系室资格评审条件在文件中有详细规定。
二、评审指标
1、院下达我单位评审推荐指标正高 个,副高 个。
2、“青年英才计划”人才、35岁以下优秀青年晋升副高直接报院不占所里名额。
3、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晋升副高限不超过1名;管理岗位晋升正、副高级评审推荐报院高评委评审,各不超过1名;
4、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由我所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按条件评审。
三、评委会评审方式
按照《中国农科院关于组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我所建组建“作科所副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简称“作科所副高委”),负责评审本所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 工作时间安排
12月22日,动员大会;个人报名、准备评审材料;
12月23日,报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组织审查材料;
12月24日,审查材料(材料提交截止24日)
12月25日,材料审查;
12月26日,材料审查;
12月27日,休息;
12月28日,材料展示(220会议室);
12月29日,材料展示(220会议室);
12月30日,职称报告、答辩(二楼报告厅);材料继续展示;
1月5日前,召开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
1月5日后,评审通过人员《评审表》公示;
2015年1月9日前将评审结果上报院人事局。
五、申报职称、岗位聘用提交材料(所需表格从所网下载)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业绩摘要表》(双面打印)
一式3份;
3.《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目录》3份(单面打印);
4.《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2份)
5.有关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批表原件;
(4)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5)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制作目录),一式一份。
注意:
1、材料需严格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规范”填写。《资格评审表》中需要粘贴照片的地方,请粘贴电子照片,《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目录》须粘贴纸质照片。
2、请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提交人事处(zksrsc@caas.cn)。
(二) 申报职称人员报告与答辩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员,在大会上报告10分钟,主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任现职务期间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果、成绩,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承担课题情况,培养人才,社会兼职等,并于12月29日下午将晋升报告电子版拷贝到人事处的笔记本电脑上。答辩5分钟,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并于31日报送答辩情况(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9页)电子版。
附件: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