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来源:ICS
发布时间: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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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安排,2014年“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放假,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所值班电话:82108541。
祝愿全所职工节日愉快!
作科所综合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