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置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已变更)
所属各单位、各课题组:
按照《中国农科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农科院人〔2013〕305号),为了做好我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1.应符合农业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考有关条件》中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和学历要求;
2、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实验师、以及管理等系列高级职称按照院制定的评审参考条件执行。
3.年龄要求:男,195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195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任期内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待岗、停薪留职以及办理内退手续的人员不能申报。
5.45岁及以下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外语条件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职称外语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人〔2007〕28号)规定。
7.按照《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规定》的要求,申报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并有主持自然科学基金的经历。不同系室资格评审条件在文件中有详细规定。
二、评审指标
1、院下达我单位评审推荐指标正高5个,副高9个。
2、“青年英才”、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晋升副高、管理岗位晋升高级评审推荐报院高评委评审;35岁以下优秀青年晋升副高直接报院不占所里名额。
3、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初聘人员由我所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按条件评审。
三、评委会评审方式
按照《中国农科院关于组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我所建组建“作科所副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简称“作科所副高委”),负责评审本所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 工作时间安排
12月13日,动员大会;
12月16日,报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
12月17—19日,材料审核;
12月20—23日,材料展览(220会议室);
12月23日,评委审阅材料;
12月24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告会
(二楼报告厅);
12月25日,职称评委会评审;
12月26—30日 评审通过人员《评审表》公示;
2013年12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上报院人事局。
五、申报职称、岗位聘用提交材料(所需表格从所网下载)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业绩摘要表》(双面打印)
一式3份;
3.《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目录》3份(单面打印);
4.《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2份)
5.有关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批表原件;
(4)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5)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
(6)其他论文、著作附首页。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制作目录),一式一份。
注意:
1、材料需严格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规范”填写。《资格评审表》中需要粘贴照片的地方,请粘贴电子照片,《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目录》须粘贴纸质照片。
2、请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提交人事处(zksrsc@caas.cn)。
(二) 申报职称人员报告与答辩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员,在大会上报告10分钟,主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任现职务期间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果、成绩,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承担课题情况,培养人才,社会兼职等,并于12月23日下午将晋升报告电子版拷贝到人事处的笔记本电脑上。答辩5分钟,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并于24日报送答辩情况(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9页)电子版。
附件: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