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首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遵循以考生为本、减少或杜绝人员聚集、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研究所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负责制定研究所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所领导及各学科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工作组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组成;各中心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时间

  4月1日-2日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

  (三)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1日)进行考生身份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4月2日)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远程复试由研究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有必要时,将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1、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研究所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在3月31日下午17:00前加入QQ群703239674确认参加复试,同时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158916811@qq.com :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带学生证;④考生简历及自述;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供《报考登记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研究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考生复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为确保复试过程顺畅,复试开始前研究所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研究所反映。

  为保障远程复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试开始前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正式开始前,由复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试。

  (三)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应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低于25分钟(考生主动提出提前终止作答的除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研究所复试专业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并分别作答。题库中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应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为6:4。复试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同一复试小组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调剂

  (一)接受专业

  我所2021年招生专业可从以下链接查询:

  http://gs.caas.cn/zsxx1/243194.htm

  (二)申请条件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未满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进行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调剂考生须为报考2021年少民骨干专项的考生,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进入该计划。

  6、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三)申请程序

  1、填写志愿。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即日起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 mengpei@caas.cn,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

  2、考生筛选。研究所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等途径通知。

  3、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研究所的复试通知。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及时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考生有序做好体检工作。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集中组织体检。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

  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研究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研究所招生投诉电话:010-82105813;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本方案由研究所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2021年3月29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