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种子管理局领导到我所开展种业调研
1月22日下午,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主持接待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领导到作物科学研究所的调研,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简称国办109号文),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率先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行试点等与科研人员座谈。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张延秋局长、马淑萍副局长、廖西元副局长、吴晓玲副巡视员、王春林处长、储玉军调研员、邹奎副处长和彭钊副处长、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局袁龙江局长、王登山副局长、张熠副处长、刘洁副处长,中国农业科学院技术转移中心蔡辉益主任、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宋敏副主任,蔬菜花卉研究所杜永臣所长,作物科学研究所万建民所长、张保明书记、王述民副所长及专家等共计40余人参与了调研座谈。
万建民所长首先介绍了作物科学研究所基本情况以及在作物种业科技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并汇报了作科所贯彻落实国办109号文的初步思路。廖西元副局长就国办109号文件的出台背景与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请科研一线人员就种业科技成果权益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了积极发言和热烈的讨论。
来自作科所种质资源中心、遗传育种系、分子生物学系和栽培生理系等部门的科研一线、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与管理人员先后发言,就国办109号文件的重要意义及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等重要作用有较为一致的认识,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期望的种业成果权益分配比例。蔬菜花卉研究所杜永臣所长介绍了本所及全国蔬菜种子行业成果转化的基本情况。
陈萌山书记总结指出,国办109号文是种业发展里程碑式的文件,是推动种业科技改革和创新的重大措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是件大事,试点工作放在作物科学研究所进行是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对中国农业科学院以及作物科学研究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支持。他强调,中国农业科学院作为农业部直属的科研院所要带头落实,制定出相应办法,在2015年底前实现与所属种子企业脱钩;要提高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性的认识,支持种子知识产权向科研人员倾斜的办法,促进种业科技成果逐步向企业和社会转移;要支持为种业企业育种,鼓励育种人员到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中国农科院的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农业部种子局在作物科学研究所开展种业科技成果试点有很好的条件,也有很强的示范性。首先是通过座谈感受到作科所科研人员国家意识强、对改革的认识很透,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试点的民意基础好;第二是作科所科研成果丰富且形式多样,有资源、品种、基因、专利、软件、技术,以及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多种作物,种业覆盖面广;第三是作科所公益性的科研定位,可以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进行,这与国办109号文定位的单位类型相衔接;第四是作科所的领导班子,有很强的理解力和执行力,能够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最后,他要求作科所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系统梳理研究所现有科技成果状况,分析国内外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趋势,广泛咨询科研人员意向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抓住种业科技体制改革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推动创新工程实施,更加积极的服务种子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