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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为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4]20号)内容,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我所2024年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工作将全部采用现场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科复核方式及要求

(一)学科复核方式

本次学科复核采用线下方式组织进行笔试及面试。所有复试工作在作物科学研究所内进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作物科学研究所)。

(二)学科复核时间

本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开展学科复核,参加复核的考生逐一进行测试,测试过程由我所全程录音录像。复核将在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本所QQ群通知(QQ群号将通过邮件通知进入学科复核的考生)。

(三)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复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我所采取线下组考方式进行笔试; 第二阶段我所采取线下组考方式进行面试。笔试由我单位集中组织, 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 面试逐一进行。

1.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需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通过寄送方式提交到本单位科研管理处,由材料审核组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还需提交《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还需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2)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格式请在我院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6)往届硕士生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2. 线下复核

(1)线下复核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线下复核考场。学科复核期间须按照现阶段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做好个人防护。除口罩、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复核期间须全过程录音录像。笔试复核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2)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和专业英语考核。

①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由本单位组织命题,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②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4)复核成绩

录取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我所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工作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考核总成绩,按报考的科研团队、导师、研究方向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预录取名单后进行。由本单位统一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联系及监督电话

本单位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申请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本单位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本单位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

(一)招生咨询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4年博士生招生接待和咨询电话:010-82105813。

(二)招生监督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4年博士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105161。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106766。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帮助他人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我所负责在学科符合笔试时组织考生签订《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诚信承诺书》,确保复核工作有序进行。

(四)录取的“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统一到我院国家南繁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入学报到并进行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全环节原则上在海南省完成。

(五)学科初选的成绩不计入学科复核考核总成绩。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需在学科复核期间,将纸质材料交至本单位科研管理处。

(六)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要求,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七)本方案由作物科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由公布之日起实施,完成2024年作物科学研究所博士招生工作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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