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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0〕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服务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助力人才强院战略,为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院所建设提供人才储备。

  二、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组织管理

  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钱前

  成员:刘录祥 郑军 李立会 马有志 黄长玲 李少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作物科学研究所科研管理处。

  研究所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学生投诉。小组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范静

  副组长:马秀勇

  成员:杨华 王栋一

  各中心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四、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理学:总分不低于288分,英语不低于40分,专业课不低于80分。

  农学:总分不低于253分,英语不低于38分,专业课不低于65分。

  其他学科初试成绩应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须达到2020年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总分248分以上)。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9日9:00-17:00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

  (三)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远程复试由研究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有必要时,将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研究所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在5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158916811@qq.com :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带学生证;④考生简历及自述;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供《报考登记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研究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1、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复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3、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4、为确保复试过程顺畅,复试开始前研究所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研究所反映。

  5、为保障远程复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试开始前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正式开始前,由复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试。

  (三)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研究所复试专业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并分别作答。题库中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应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为6:4。复试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同一复试小组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调剂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未满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进行调剂。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所有院内外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

  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院外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设置统考数学的专业考生应有统考数学成绩)。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三)调剂基本程序

  1、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5月20日正式开通后,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登陆调剂系统查看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2、考生筛选:研究所将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

  3、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研究所的复试通知。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及时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考生有序做好体检工作。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集中组织体检。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九、监督与复议

  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各中心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复试录取期间,所科研处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0年考生接待和咨询电话:010-82105813。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16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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